政府信息公开
索 引 号:11131082MB1A22454F/2020-00022主题分类:政务信息发布机构:燕顺路街道办
发文日期:2023-12-17文  号:有 效 期:  有 效
名  称:参战及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待遇申请初审
参战及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待遇申请初审
发布机构:燕顺路街道办 发布日期:2023-12-17

 办理事项指南

事项名称 参战及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待遇申请初审 事项编码 22
子项名称 联系电话 0316-3253528
事项分类 行政给付 办件类型 上报件
受理部门 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股室 优抚股
申请方式 窗口办理
办理时间 "春秋冬季:上午8:30-12:00,下午13:30-17:30;
夏季: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。(法定节假日除外)"
办公地址 三河市育才路115号退役军人事务局
审批对象
"1.参战退伍军人是指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、参加对外作战的、在农村的或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退伍军人。
2.参核退伍军人是指8023部队退役人员、其他参与核试验或在涉核岗位服役的、在农村的或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退伍军人。"
审批条件和要求
审批条件 主体合法、程序合规、材料齐全、内容真实、符合政策要求。
数量限制
禁止性要求
审批材料
"
申请材料
形式标准
              
" 1.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;
2.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;
3.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当场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。
"申请材料
目录" 提交资料名称 "原件/
复印件" 份数 纸质/电子 范本下载 空表下载 备注
本人书面申请(按照制式填写) 原件 1 纸质
户口本(首页、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);身份证(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)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
退伍军人证(主要内容的几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) 复印件 1 纸质 入伍时间、退伍时间以本人提交的有效证件(退伍军人证或退伍军人登记表)记载为准
参战、参核证明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
《部分参战退役人员、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审核审定表》 原件 3 纸质
《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信息采集表》 原件 1 纸质
办理流程
办理流程 个人向户口所在地镇(街道办)提出申请,镇(街道办)审核,审核通过将相关材料报送退役军人事务局。
是否需要     现场踏勘 "是 否
需要审图" 办结时限 承诺期限: 30 个工作日
法定期限: 30 个工作日
收费情况
是否收费      收费标准
收费依据
审批结果
批准的 落实生活补助待遇
不批准的 给予告知
设定依据
法律依据 1.《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》(冀民[2007]53号)2.《关于落实给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冀民[2007]56号)
政府文件
投诉监督
窗口投诉 0316-3151958
电话投诉 0316-3253528
网上投诉 yongjunyoufugu@126.com
信函投诉
备注
 

打印此页  关闭窗口